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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期限為115年9月16日至115年10月15日止

更新日期:2026-08-26 10:11:51
👉115學年度第1學期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期限為115年9月16日至115年10月15日止,符合資格之「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及「農會正會員之農民」請於申請日期內完成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學生資格: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二專等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所得限制: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所得額合計須未達新臺幣120 萬元 。

👉申請人如為祖父母:祖父母應與該學生設於同一戶籍 6 個月以上 。

👉檢附文件:
1.學生當學期已註冊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學生前一學期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3.申請人、學生及學生父母之相關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或申請前 1 個月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全面推動紙本及線上申請獎勵就學金之雙軌申請服務,並新建置「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線上申請系統」(網址:https://oasiscff.moa.gov.tw/),使用教學影片已置於線上申請系統「首頁」(教學網址:https://reurl.cc/Xxqv0D)。

👉申辦地點:上班時間至本會大樓推廣部辦理(小東路6-1號),申請人須至戶籍所在地之農漁會提交申請。

👉申請表下載:https://www.ylfa.org.tw/p9.php

❌不予補助對象:
1.空中大學2.空中專校3.軍警學校(自費生除外)4.輪調建教班5.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專班6.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7.產學訓合作訓練專班8.進修推廣部(進修學校)單(雙(日班9.假日班10.學分班11.在職班12.學士後13.公費生14.研究所15.延畢生

❗另教育部自113年起辦理「高中職全面免學費」補助,已領有「高中職免學費補助」者,不得同時申領本獎勵就學金。
❗本獎勵就學金僅可與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之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同時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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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 application/pdf,185222 bytes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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