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115年種稻(繳公糧)、轉作、休耕(田菁或翻耕)申報日程表 一、申報期間:115年1月2日至2月6日止,春節年假、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倘後續農糧署公告調整申報期程,以其公告時間為準。 二、申報地點:宜蘭市公所(2樓農經課)及各指定地點受理申報。 三、申請所需文件:申請人(承租公有地、三七五租約等依規定須自任耕作者,限由承租人申請)之戶口名簿、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3個月內)或土地所有權狀、存摺、印章,土地倘非申請人所有應檢附(三七五)租賃契約或耕作協議書等合法使用文件。 四、申報日程表及受理地點 (請依照申請人戶籍地址所在里別至指定地點進行申報): | 里別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 思源里 | 1月 5日(一) | 09:00-11:00 | 金七結福德廟 | | 七結里 | | 泰山里 | | 進士里 | 1月 6日(二) | 09:00-11:00 | 鎮興廟(進士活動中心旁) | | 擺厘里 | | 南橋里 | 1月 7日(三) | 09:00-11:00 | 南橋活動中心 | | 建業里 | 1月 8日(四) | 09:00-11:00 | 建業活動中心 | | 凱旋里 | 1月 9日(五) | 09:00-11:00 | 凱旋活動中心 | | 南津里 | 1月12日(一) | 09:00-11:00 | 新福宮 | | 延平里 | 1月13日(二) | 09:00-11:00 | 開興廟 | | 成功里 | | 七張里 | 1月14日(三) | 09:00-11:00 | 七張活動中心(慈雲寺旁) | | 東村里 | 1月15日(四) | 09:00-11:00 | 振興倉庫 | | 新東里 | | 黎明里 | 1月16日(五) | 09:00-11:00 | 振興倉庫 | | 新生里 | 1月19日(一) | 09:00-11:00 | 新生集會所(宜興橋下) | | 茭白里 | 1月20日(二) | 09:00-11:00 | 茭白活動中心 | | 梅洲里 | 1月21日(三) | 09:00-11:00 | 慈航宮 | | 北津里 | 1月22日(四) | 09:00-11:00 | 北津活動中心 | | 未在表內之各里鄰 | 1月2日~2月6日 | 08:00-12:00 13:00-17:00 | 宜蘭市公所農經課 (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2樓) | 注意事項: ※114年辦理地籍圖重測之土地(本市延平段改為延平郡王段、成功段之土地),申報時請攜帶新換發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舊的無法受理申報),並請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影本1份,以供後續辦理土地資料系統更新作業。 ※二期作申報內容之異動時間:1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請至宜蘭市公所辦理,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申請人資料倘有異動(如土地出售或移轉、申請人或聯絡方式變更等)亦請於受理期間內辦理更正,以免影響權益。 ※申報休耕之稻田於休耕期間內農田不得噴灑除草劑,不得搶種蔬菜或再種植其他作物,經勘查認定有播種綠肥(田菁)事實者,且休耕期間內確實翻耕後,方為合格。違反上述規定者除停發本期休耕轉(契)作獎勵金外,須停止次年同一期作之休耕轉(契)作之權利。 ※休耕期間內上級政府將依規定委外抽查本市農戶,如與申報不符,除停發本期休耕轉(契)作獎勵金及稻穀收購外,並停止次年同一期作之休耕轉(契)作及稻穀收購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