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詳實填寫相關表格,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除本項第七款外,如有缺件或內容不齊全之情況,視同資格不符: 一、「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二、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三、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四、獎懲紀錄證明。 五、自傳(如表三)。 六、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七、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八、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申請人將前項備審資料依序置入信封後,於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出,以利後續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