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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金庫112年度獎學金」活動簡章

更新日期:2023-05-05 0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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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金庫112年度獎學金」活動簡章

壹、活動目的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農業金庫」)為鼓勵農業相關系所學生認識農業金融業務,培育未來農業金融相關人才,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特舉辦本活動。

貳、實施學校系所、名額及作業期間

一、學校系所:國內公私立(科技)大學院校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商學管理、資訊、永續發展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學生。

二、名額:共十名。(凡就讀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系所之學生,得優先考慮,其所占名額以總核定名額之三分之一為原則,另保留資訊相關科系二名)

三、作業期間:本獎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五日截止,預計六月十五日前公布獲獎名單。

參、申請資格

受理對象如下:

一、目前就讀學士班三、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

二、若申請者為學士班四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始具申請資格。

三、限本國籍在學學生申請;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如下:

一、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二、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申請時之年級

成績審查標準

學士班

三年級

學士班二年級下學期成績及三年級上學期成績

四年級

學士班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及四年級上學期成績

碩士班

一年級

學士班四年級下學期成績及碩士班一年級上學期成績

 

 

 

 

三、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四、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五、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及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肆、獎學金額度及領取期間

經審查通過之得獎者,每名每月新臺幣五千元整(領取期間自一百十二年九月至一百十三年六月共十個月)。

具第柒點第一項第一款情形者,農業金庫得向得獎者請求返還所領獎學金

伍、申請程序

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詳實填寫相關表格,並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除本項第七款外,如有缺件或內容不齊全之情況,視同資格不符:

一、「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二、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三、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四、獎懲紀錄證明。

五、自傳(如表三)。

六、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七、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八、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申請人將前項備審資料依序置入信封後,於一百十二年五月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出,以利後續作業。

陸、評選及公告

一、          農業金庫就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與評選。

二、          經農業金庫評選得獎者,除公告於農業金庫網站外,同時發函至各得獎學生系所辦公室協助公告得獎名單。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或取得得獎資格後,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或申請之文件內容與事實不符者,農業金庫將不予錄取或取消得獎資格。

二、    申請人如曾獲取農業金庫歷年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錄取,經錄取者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學金。

三、    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由農業金庫解釋之。

 


表一

 
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

申請日期:              

*收件日期

                  

申請身分
(目前就讀年級)

學士班:三年級四年級

碩士班:一年級

系所名稱

         大學          /

姓名

 

學號

 

出生日期

                  

性別

       

E-mail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短期服務地點意願調查

(按優先順序填入數字)

臺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臺中市(  )

嘉義市(  );臺南市(  );高雄市(  )

是否受領其他獎學金

是,獎學金名稱:                      

否。

本人證明以上所填寫之資料均屬實,如有不實者,將依本活動之規定取消申請資格。

本人已詳盡閱讀本獎學金活動,願意遵守相關規定,並同意農業金庫查核申請之任何相關資料。

本人同意下列聲明與同意。

申請人簽名

(請親筆簽名)

 

填寫日期

                  

聲明與同意:

本人同意全國農業金庫於履行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得蒐集本調查表所提供之上述個人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等資料),並予以處理、利用,包含不定期但持續提供產品、服務、技術、活動、製作客戶名單、進行統計分析或市場調查。此外,未經本人許可,主辦單位不得將上述個人資訊轉予第三方,除非係為完成本人所請求的服務或交易所必要或法律要求者。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年限與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年限保存。有關本人於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向主辦活動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檢附文件確認表

本獎學金申請表

學生證正面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大四學生提供)

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須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並加蓋學校印信)

獎懲紀錄證明

自傳(800-1,000字,內容須含家庭狀況、個人優/劣勢、未來自我規劃等)

教授推薦函

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注意事項:

1.本表可以書寫或電腦打字,請勿擅自變更欄位內容,簽名處請本人親筆簽名。

2.標示「*」欄位由農業金庫填寫。


表二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影本)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正面影本

身分證正面影本

身分證反面影本


表三

 
自傳

自傳

 

注意事項:

1.本自傳表可以書寫、電腦打字等方式,版面不足時可自行調整。

2.800-1,000字,須含家庭狀況、個人優/劣勢、未來自我規劃等。(字數不符者視同資格不符)


表四

 
教授推薦函

申請人資料

被推薦人姓名

 

系所名稱

 

推薦教授資料

推薦教授姓名

 

職稱

 

推薦理由

 

推薦教授簽名

(請親筆簽名)

 

注意事項:

1.本推薦函可以書寫、電腦打字等方式,欄位不足時可自行調整。

2.推薦教授簽名處,請由推薦教授親筆簽名及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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