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111年種稻(繳公糧)、轉作、休耕(田菁或翻耕)申報日程表 一、申報期間:111年1月3日至2月11日止,春節年假、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倘後續農糧署公告調整申報期程,以其公告時間為準。 二、申報地點:宜蘭市公所(2樓農經課)及各指定地點受理申報。 三、申請所需文件:申請人(承租公有地、三七五租約等依規定須自任耕作者,限由承租人申請)之戶口名簿、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3個月內)或土地所有權狀、存摺、印章,土地倘非申請人所有應檢附(三七五)租賃契約或耕作協議書等合法使用文件。 四、申報日程表及受理地點: 里別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思源里 | 1月5日(三) | 09:00-11:00 | 金七結福德廟 | 七結里 | 泰山里 | 進士里 | 1月6日(四) | 09:00-11:00 | 鎮興廟(進士活動中心旁) | 擺厘里 | 南橋里 | 1月7日(五) | 09:00-11:00 | 南橋活動中心 | 建業里 | 1月10日(一) | 09:00-11:00 | 建業活動中心 | 凱旋里 | 1月11日(二) | 09:00-11:00 | 鎮安廟(凱旋活動中心旁) | 南津里 | 1月12日(三) | 09:00-11:00 | 新福宮 | 延平里 | 1月13日(四) | 09:00-11:00 | 開興廟 | 成功里 | 東村里 | 1月14日(五) | 09:00-11:00 | 振興倉庫 | 新東里 | 黎明里 | 1月17日(一) | 09:00-11:00 | 振興倉庫 | 七張里 | 1月18日(二) | 09:00-11:00 | 慈雲寺(七張活動中心旁) | 新生里 | 1月19日(三) | 09:00-11:00 | 新生活動中心 | 茭白里 | 1月20日(四) | 09:00-11:00 | 茭白活動中心 | 梅洲里 | 1月21日(五) | 09:00-11:00 | 慈航宮 | 北津里 | 1月22日(六) | 09:00-11:00 | 北津活動中心 | 未在表內之各里鄰 | 1月3日~2月11日 | 08:00-12:00 13:00-17:00 | 宜蘭市公所(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 注意事項: ※110年辦理地籍圖重測之土地(如本市金六結段六結、七結、金結小段、思源段等地段)之土地,申報時請攜帶新換發的土地所有狀權正本(舊的無法受理申報),並請提供土地所有狀權影本1份,以供後續辦理土地資料系統更新作業。 ※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無基期年土地):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須檢附土地第一類登記謄本(3個月內))申報果樹、蔬菜、花卉、特作、大蒜等項經勘查合格者,每期作給予每公頃5,000元。 1.二期作申報內容之異動時間:1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至宜蘭市公所辦理,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申請人資料倘有異動(如土地出售或移轉、戶長或聯絡方式變更等)亦請於受理期間內辦理更正,以免影響權益。 2.申報休耕須於當期作之「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一個期作復耕,經申報及勘查核定有案,始得受理,且承租公有地「不得」申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田菁、翻耕等);農民自有農地全年兩個期作合計申報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田菁、翻耕等)上限為3公頃。 3.農地於生產環境維護期間種植綠肥、景觀作物以外作物,或從事經濟活動、事業之生產,其違規面積為申報不符,當期作不核予給付,並取消次年同一期作申報種稻(繳公糧)、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之資格,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或洽宜蘭市公所農經課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