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分/類
一般消息
會務部
信用部
供銷部
推廣部
保險部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更新日期:2019-10-18 08:40:48

依據農委會農職保試辦辦法第4條及農業工作者健保審查辦法第3條規定,擴大下列未具農民健康保險(農保)被保險人身分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農民,得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三類健保)被保險人身分自願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


《回上頁》


26042 宜蘭縣宜蘭市小東路6-1號
TEL:(03)9322-214 FAX:(03)9332-114
宜蘭市農會 c 版權所有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電話語音服務系統 165防騙超連結 晶片金融卡掛失專線
農地銀行 保管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