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期農戶稻穀收購清冊閱覽,期間為一週,自107年6月6日至107年6月12日止,如有不符,請於期限內申請更正,以維護農友權益。(基於個資法,限閱覽本人之資料)
申請更正需攜帶文件:請於閱覽期間攜帶107年稻作申報書收執聯、土地所有權狀謄本、印章向供銷部辦理更正,逾期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