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宜市農推字第105000176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會辦理105年「宜蘭市稻米品質競賽」活動之相關事項,請符合資格並有意 願參賽之農友,踴躍報名參賽。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實施計畫說明書辦理。 公告事項: 壹、參賽稻米類別及品種: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105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含特 色米品種)計18種,並以國產之稉稻品種為限。 貳、參賽農友資格: 一、參賽對象:居住於主辦鄉鎮賽地區(含毗連)之農友。 二、參賽者於主辦鄉鎮賽地區轄內種植參賽稻米品種需達0.5公頃(含)以上並應於 主辦單位指定日期前繳交2公噸稻穀至指定倉庫內個別堆疊完妥。 三、同一戶籍或配偶與直系親屬間,限一位農友報名。 四、同一參賽者不得重複報名,亦不得將其所耕作之同鄉鎮或不同鄉鎮耕地以他人 名義報名參加。 參、報名方式: 一、由當地鄉鎮賽主辦單位宜蘭市農會受理報名。 二、報名文件:(一)農友於報名時須填具「農友基本資料表」並切結該參賽稻穀確 實為參賽農友本身所耕作生產。(二)參賽農友需同意主辦單位合理使用個人資 料,並填具「105年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肆、評審委員: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於稻作抽穗期至黃熟期間辦理田間 檢查,審查田間生育狀況、稻米品質規格分析、性狀及官能品評等工作。 伍、評審項目及標準:依農委會農糧署頒定之性狀、規格及食味等相關項目分別評定核 算給分。 陸、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5年6月24日止。 柒、依鄉鎮賽競賽結果由成績前3名之參賽者組成團隊代表本會(市)參加全國賽。 捌、其他未盡事項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5年「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實施計畫 說明書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