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省工高效農機補助實施計畫」業經核定,請欲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農民,於補助申請期間,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本會推廣部申請。 一、申請資格:通過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具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RQ-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之農民、農委會輔導且登錄有案之青農、花卉產銷班班員等,符合其中一項即符合申請資格。 二、旨揭計畫採先申請、後排序、再購置方式辦理,相關執行方式詳如計畫內容,本(111)年實施期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 1、措施: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引進新型農機及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簡稱農噴無人機)等共5項。 2、農民申請期間:即日起至5月31日止。 3、補助款申領期間:6月1日至8月31日止。 (二)第二階段: 1、措施: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及農噴無人機等3項。 2、農民申請期間:7月15日至8月31日止。 3、補助款申領期間:9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三、農民提出申請後,視預算核定額度,依政策配合度積分高低排定補助優先順序。審查通過者由受理單位通知農民購置農機,農民購置農機後向原受理單位申領補助款,俟完成核銷予以撥付補助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