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110年大小型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一、申請期間: (一)大型農機:8月2日至10月12日止。 (二)小型農機:8月2日至10月12日止。 二、補助對象: (一)大型農機:1.機耕團體成員、2.耕作面積達10公頃以上之農 民。 (二)小型農機: 1、申請資格:通過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 具農產品生產追條碼(QR-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之農 民、農委會輔導且登錄有案之青年農民、花卉產銷班班員 等,符合其中一項即符申請資格。 2、必要條件:配合實名制購買肥料或農藥政策有案;有機及友 善耕作農民、蜂農除外。 3、符合申請資格及必要條件之農民,依政策配合度核予配分, 以積分高低排列補助優先順序。 三、申請方式: (一)大型農機:向農糧署東區分署宜蘭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小型農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農會申辦。 四、補助機種及基準表: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農糧署110年大小型農機補助實施計畫規定辦 理。 |